学生活动

  • 2023-12-01
    经自主报名、答辩、评委评议,现将化学工程学院2023年“年级之星”评选结果公示如下:本科生组:2020级:方靖宇(学习)、彭加俊(学习)、Eureka5团队(创新)、袁梓滢(创新)、步晨姣(社会工作)、赵世杰(社会工作)、唐宇欣(志愿服务)、陈然(体育)2021级:贾铖琳(学习)、翁羽乐(学习)、芦嘉祥(创新)、李永祥(创新)、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特等奖提名团队(创新)、赵晨笙(社会工作)、倪俊杰(社会工作)、何杰(志愿服务)、夏一文(志愿服务)、李健(体育)2022级:詹锦文(学习)、郭飞(学习)、郭亮(创新)、沈昕桐(创新)、杨枫(志愿服务)、邹辛欣(志愿服务)研究生组:2021级:王嘉豪(创新)、张靖宇(创新)、任天论(创新)、刘佳(创新)、邵明发(创新)、关晨飞(创新)、吕想(志愿服务)、杨祖凡(体育)2022级:孙富丽(学习)、李锦(创新)、刘威(创新)、毛祺琪(创新)、余晨义(创新)、姚宇洋(创新)、赵贝瑜(社会工作)、俞俊彦(体育)、有机光电功能材料与器件团队(团队)公示期:12月1日-12月3日12点。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郭老师,0571-88813446。化学
  • 2023-11-22
    各位同学:为了“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让每一个孩子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发现更多学生的闪光点,决定开展2023年“年级之星”评选活动,评选结果作为学院“卓越化工人”年度人物(学生组)推荐的重要依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类型(一)个人:本科生和研究生(一年级除外)(二)团队:项目团队、寝室等二、评选对象各年级评选在学习、创新、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文艺体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荣誉,具有闪光点或较高认可度的个人,取得突出成绩的项目团队和展现良好风采的寝室等。各年级评选不超过10人(团队)。三、评选流程1.个人(团队)申请:通知发布后,请个人(团队)于11月26日前通过钉钉智能填表填写《化学工程学院2023年“年级之星”申请表》。2.组织评选:本科生于11月28日、研究生于11月29日分别召开评选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申请人(团队)用3分钟时间在一句话闪光点的基础上进行支撑材料介绍,由辅导员担任评委完成评选。3.名单公示。四、支撑材料要求申请人支撑材料的有效期限为2022年9月1日至申请截止日。五、激励措施“年级之星”是学生荣誉称号,入选者可获得“横店奖学金”1000元奖励。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