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

作者: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25-04-09浏览次数:10

为激励研究生开展原创性和引领性科学研究,选树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典型,展现研究生的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发挥朋辈引领作用,营造良好校园学术氛围,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办法(试行)》(浙工大发〔20258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现开展2025年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选树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选树对象及要求

满足以下条件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学兼优,无学术不端行为、受校纪校规处分等各类负面情况。

2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学术态度,具备优秀学术素养。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立志做科技领域的领跑者和新兴前沿交叉领域的开拓者,能够在研究生中发挥学术研究的先锋模范作用。

3在读期间获得具有重大学术影响或者具有重要社会、经济效益的原创性科研成果。已获评往届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的研究生,须凭新的代表性成果参评。

4后续配合学校做好各类宣传分享活动。

二、申报及材料提交

1申请人需按照申报书要求如实列出相关成果。所列写成果必须由导师签字以证明属实并附相关成果或者证书复印件;对于所参与的重点科研项目,需提供由导师签字的任务书。

2、学校在全校范围内选树2025年度“博士生学术之星”不超过5人、“硕士生学术之星”不超过10人。

3、申请人请425提交《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申报表》(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申报汇总表》(附件3仅需提交电子版)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化工1号楼207电子版发送至:hcyjs@zjut.edu.cn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813887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办法(试行)浙工大发〔2025〕16 号.pdf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申请表.docx

附件3:“研究生学术之星”推荐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