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作者:郑明明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21-05-07浏览次数:130

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有关规章制度,贯彻《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遵循“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21年化工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纪律检查工作小组全程负责受理考生质疑、申诉等纪律检查工作。

1、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姓氏拼音首字母排序)

组长:王建国

副组长:卢春山

成员:杜晓华、贾义霞、李小年、卢春山、佘远斌、陶新永、王建国、薛立新、军贤、周春晖

2、纪律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黄钧辉

组员:李丹琳

三、招生名额

53+3个(含硕博连读39个,申请考核制4个,统考招生13个)。

注:其中统考招生13个指标中有3个指标为与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联合培养,从统考招生中综合成绩排名为第11-16名的考生中按顺序确定。

联培生学籍归浙江工业大学所有,实行双导师制,浙江工业大学导师为第一导师,联合培养单位导师为第二导师,课程阶段在浙江工业大学完成,论文阶段在联合培养单位完成,招生、毕业环节工作由浙江工业大学负责,具体培养管理以联合培养协议为准。

四、化工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

1.专业课成绩不低于50分;

2.英语成绩不低于40分。

五、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安排在5月10日下午13:30-14:30于存中楼815进行。不符合相关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须提交的材料除报名阶段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外(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生证等),还须提供:

01本人有效身份证

02本人准考证

03按不同报考学历分别提供以下材料(四选一):

①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由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或注册完全、有效的研究生证,考生须确认能够在2021年9月前毕业,并提交《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保证》,在入学前,必须补交学位证书复印件。

② 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

③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④ 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与所报考硕士专业研究生相关的8门主干课程成绩证明。

04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05硕士阶段的成绩单

06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07本人政审表(内容请务必手写)

08报考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供劳动部合同或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其他相关就业证明

09 考博录取唯一性承诺书。

10其他:可提供如本人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复试时,请考生携带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或打印件)供报考学院复审核验,其中除《政审表》必须是原件外,其他所有材料的复印件(或打印件)统一A4纸规格装订成册提交学院备存。

相关材料见附件下载。

六、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1. 工作规范

(1)按照学校要求,严格执行学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方案制定、面试工作组织等各项工作。

(2)组织一般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3)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复试小组要对复试结果负责。

(4)复试程序要规范,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2、复试方案

复试是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面试专家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形式考查和评价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同时对考生进行外语水平等进行测试。

面试内容:包括英语水平(30%)和专业综合(70%)两部分。

1)英语水平面试:

A、科技英语英译汉(5分钟,现场抽取试题,占15%)

B、英语口语交流(4分钟,主要涉及个人情况、家乡介绍、大学介绍、研究工作介绍、及兴趣爱好等主题,占15%)

2)专业综合面试(占70%):

A、PPT陈述(不超过5分钟)

陈述内容包括:个人教育背景与经历、研究工作进展、未来工作计划、预期目标成果

B、专业知识问答(6分钟)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3.复试时间安排

5月11日(周二)上午8:30开始,地点另行通知。

请考生提前30分钟到场,抽签确定复试顺序,并拷贝好ppt。

七、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以EMS快件方式邮寄至学院。(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潮王路18号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程学院,郑老师,0571-88320932.)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关于疫情防控等入校须知事项

1.参加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须(1)通过支付宝完成浙江“健康码”(浙江省内各市“健康码”可通用)的申领,如实告知复试前14天内本人健康状况;(2)于复试日前微信扫描下方“疫情防控行程卡”二维码,查询本人近14天内到访地信息,截图保存,以备复试进校当天检查,如有异常,请及时联系招生学院,避免影响复试。所有考生须符合复试前14天内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无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无流行病学史(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近距离接触过来自高风险地区人群)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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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行程卡二维码

2.“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复试。考生每次通过进校时,均须测量体温、出示绿码、准考证和身份证等。

3.考生应于考前14天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健康码”为非绿码或有发热(≥37.3℃)、乏力、干咳、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招生学院报告。

4.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浙江“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无相关症状的,应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复试。

5.考前14天内如出现发热(≥37.3℃)、乏力、干咳、腹泻等相关症状,无论浙江“健康码”是否为绿码,均须在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复试。

6.考生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应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复试。

7.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医学观察期未满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复试。

8.“健康码”为绿码的考生,复试期间如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应受控转移(有症状者及陪同人员均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经过人员密集区域)至临时隔离室进行排查,无流行病学史的考生安排在特殊考场复试,有流行病学史的考生就近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健康码”为非绿码或近期由中高风险地区来浙的考生,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复试期间如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应受控转移至临时隔离室,就近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9.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的考生追究相应责任。

10.考生进入学校时应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拥挤。候考期间人员间隔1米以上,不扎堆聚集聊天。考生复试结束后要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养成勤洗手习惯,打喷嚏或咳嗽时要用纸巾、手绢、衣袖等遮挡。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除考生外的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11.考生应高度重视交通、住宿、饮食安全和自我防疫保护,并自觉服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要求。复试期间仅限考生和工作人员进出学校。

12.请参加复试考生5月8日下午16:00前将浙江“健康码”和疫情防控行程查询结果发送至hcyjs@zjut.edu.cn邮箱。

九、录取工作

1.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包括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不予录取。

3.考生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的排序确定。

4.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的考生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举报、投诉、申诉

举报形式:必须实名制,以书面材料的形式上交

时间:复试结果公示期内,过期一律不受理

地点:存中楼823

联系人:郭子钰

电话:0571-88320210

十一、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程学院

2021年5月7日  


2021年化学工程与技术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公布.xls

附件:考博录取唯一性承诺书.doc

附件: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

附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保证.doc

附件:浙江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政审表.doc

附件:浙江工业大学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doc

附件: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