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申请2025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中开展学位论文预答辩的通知

作者: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25-03-18浏览次数:10

为提高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浙工大发[2022]14号)、《浙江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浙工大发[2022]13号)文件规定,学院将在申请20256月毕业的研究生中开展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预答辩工作由导师组织,预答辩工作流程详见附件1《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规定》,各课题组须在48日前完成预答辩工作,并将预答辩相关资料(附件2-4《化学工程学院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论文预答辩评分表》)交所在学位点;

学位点

联系办公室

学位点

联系办公室

化学工程

梁老师

化工3#213

有机化学

周老师

化工5#B603

化学工艺

翁老师

化工5#A607

无机化学

夏老师

化工5#A319

应用化学

欧阳老师

化工5#C303

物理化学

唐老师

化工2#521

工业催化

王老师

化工2#318

分析化学

李老师

化工5#B407

绿色化学与技术

娄老师

化工3#405

 

 

 

二、各学位点汇总学生预答辩情况,于411日前将附件5《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论文预答辩情况汇总表》电子稿发到hcyjs@zjut.edu.cn邮箱,纸质材料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1#-207

三、联培生的预答辩工作,由联培单位负责组织落实,并于411日前上交相关材料。

四、所有申请6月毕业的研究生,均须参加学位论文的预答辩工作,通过预答辩,研究生方可正式提交学位论文送审。


附件下载:

附件1: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规定.pdf

附件2:化学工程学院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doc

附件3:化学工程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doc

附件4: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论文预答辩评分表.xlsx

附件5: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论文预答辩情况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