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相关规定,经学院各党支部前期审查,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拟认可下列同志入党积极分子身份,纳入正常管理继续培训,培养时间连续计算,具体名单见附件。
本公示自2024年11月11日起,至2024年11月13日止,凡对下列入党积极分子认定结果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党委反映。
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学院党委联系人:
陈思奇 Tel:0571-88813898 Email:sniky47@zjut.edu.cn
附件1:拟认可2024级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身份的名单.xlsx
中共浙江工业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