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届毕业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要求,现将2025届免试推研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程安排
1.学院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小组具体实施学院免试推荐工作。
2.9月8日下午17:00前,符合推免资格的学生登录钉钉推免资格申请系统在线提交申请并签署不放弃推免资格承诺(详见附件2)并将成绩单单独以“身份证号_姓名.pdf”为原则命名发送至zhengst@zjut.edu.cn年级辅导员处。对于弄虚作假和随意捏造成绩的,学校将按照相关文件给予严肃处理;被推荐学生所在专业同年级人数应相同,各类排名以学院公示的唯一排名为准。
3.9月9日-10日,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按推荐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将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上报学校。(“四年制兼职辅导员”和“研究生支教团”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暂定9月10日,具体时间再通知),并按照《化学工程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具体要求确定推荐名单。
4.9月10日-12日,学院公示,学校对学院推荐名单资格复审。
5.9月16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审定;对报名申请“研究生支教团”等免试推研的学生进行选拔。
6.9月20日前,学校公示,并向教育部上报推荐名单。
7.9月27日-10月20日,具备正式推免资格的学生9月27日起,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注册,并填报学校;同时可以填3所学校志愿,48小时内不准修改;缴费并参加学校复试,可以同时接收和参加多个学校复试;待学校复试出成绩、发出预录取通知;学生只可以选择则其中一所高校作为“待录取”;网上操作时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操作,以免错过录取。特别提醒:推免接收节点务必关注学校通知,不是所有学校都是10月20日截止,可能会提前。学生在选择“待录取”通知后,请到学院辅导员处备案;若放弃“推免资格”或“待录取”机会请上交书面申请并陈述原因。
8.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统一于9月26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10月20日前结束。推荐阶段招生单位不得进行与考生签订接收录取协议等接收阶段工作,接收阶段不得开展推荐工作。
9.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以学信网公告为准),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10.学校在9月20日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将推荐办法、按照推免办法遴选并公示的推免生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备案截止后,不再进行补充备案。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11.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推免服务系统”保障推免生自主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
二、其他注意事项
1.学生应及时提交申请,逾期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2.学生应珍惜推荐机会,申请时应提交书面承诺,保证在确认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后不擅自放弃,如擅自放弃,作为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
3.学院推荐“四年制兼职辅导员”名额不超过3名,“研究生支教团”不超过4名,推荐要求具体详见推免办法。学院对报名以上两类专项学生分别进行考核,并按照学生综合测评总评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而成的总分进行排序后,推荐上报学校,考核成绩不及格的不予推荐。
4.分专业推荐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
化学工程学院
2024年9月6日
附件1:化学工程学院2025届免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方案.doc
附件2:2025年推免生资格申请流程指南(学生申请+学院审核).docx
附件3:浙工大发〔2021〕30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doc
附件4:化学工程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