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科技论文-项目执行绩效”的通知-截止1月16日

作者: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24-01-12浏览次数:10

各位老师:

现对2022年度的科技论文,按照《浙江工业大学提升科技项目执行绩效实施办法》(浙工大〔2022〕50号)进行绩效申请及评价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范围

本次学校审核的执行范围为:发表日期为2022年,科技论文发表期刊范围包括:CNS主刊、CNS子刊、ZJUT TOP 100理工类学术期刊、自然指数期刊。及2022年被认定的热点/高被引论文(发表日期不限)。

二、文件依据

《浙江工业大学提升科技项目执行绩效实施办法》(浙工大〔2022〕50号)

三、填报流程

1、登录新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从服务大厅页面选择科研成果,进入论文绩效评价模块。

2、选择执行项目绩效的科技论文,填写信息,提交。热点高被引论文须上传图书馆红章证明。

3、提交完成后由科研院成果管理员审核。

四、系统填报截止时间

2024年1月16日

五、科研院联系方式

关天一  联系电话:88320142  18358196541

学院联系人:安晓霞15868841649

重点提示:

其他不在本次执行范围的科技论文,由各学院按已上报科研院备案的执行标准自行组织项目执行绩效工作,执行完成后,最终执行材料请上报科研院。

新科研管理信息系统请通过网页端统一认证平台“科研系统”进入。

提交项目执行绩效的论文须在成果管理-学术论文模块处于终审通过状态,选择的项目须在完善论文信息环节已关联至论文。

 

化工学院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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