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度分项工作评优的通知

作者: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24-01-08浏览次数:10


学院各学科、中心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目标导向和任务导向,对标目标责任制和党建与发展“双融双促”卓越行动方案的任务要求调动和激发全院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树立典型、弘扬先进,推动学院任期目标的实现和研究型学院的建设,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任期目标责任制(2020-2023年)考评实施办法》化学工程学院2023年党建与发展双融双促卓越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将学院2023年度分项工作的评优通知如下:

一、分项工作评优

 学院分项评优具体分以下奖项:

1人才培养工作

2科研工作

3学科建设工作

4党建与思政工作

5“平安化工”建设工作

分项工作1-5,均设立优秀奖和鼓励奖,优秀奖奖金为系数为1.6,鼓励奖奖金系数为1各学科(中心)根据申报奖项,重点对照相应的学院目标责任制党建与发展“双融双促”卓越行动方案的任务指标(详见申报表),总结对相应目标任务的贡献情况其中,平安化工建设工作实施“一票否决制”。

二、分项工作评优要求及安排

1学院所有学科中心均须参加分项工作评优,并PPT形式汇报相应的工作,汇报时间为5分钟,汇报内容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申报奖项及学院目标任务总体对照情况;

2具体陈述学科(中心)的指标任务贡献情况;

3)其他工作。

2同一单位可兼报分项工作1, 2, 3, 4, 5中的多项。

3若某一分项工作的报奖单位数≤2时,则该分项工作只设一项奖项,须现场投票人数1/2及以上同意。

4申报单位需填写《化学工程学院分项工作评优申报表》(见附件),并准备好汇报的PPT请于2024115周一下班前,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稿上交给学院办公室张倩老师处,邮箱为hcyjs@zjut.edu.cn

5申报单位汇报(5分钟PPT),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学科主任、总支(直属支部)书记、系主任和实验教学中心(执行)主任进行投票,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公布结果


化学工程学院2023年度学科分项评优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