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学科、中心等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目标导向和任务导向,对标目标责任制和党建与发展“双融双促”卓越行动方案的任务要求,调动和激发全院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树立典型、弘扬先进,推动学院任期目标的实现和研究型学院的建设,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任期目标责任制(2020-2023年)考评实施办法》《化学工程学院2023年党建与发展“双融双促”卓越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将学院2023年度分项工作的评优通知如下:
一、分项工作评优
学院分项评优具体分以下奖项:
1、人才培养工作
2、科研工作
3、学科建设工作
4、党建与思政工作
5、“平安化工”建设工作
分项工作1-5,均设立优秀奖和鼓励奖,优秀奖奖金为系数为1.6,鼓励奖奖金系数为1。各学科(中心)根据申报奖项,重点对照相应的学院目标责任制、党建与发展“双融双促”卓越行动方案的任务指标(详见申报表),总结对相应目标任务的贡献情况。其中,“平安化工”建设工作实施“一票否决制”。
二、分项工作评优要求及安排
1、学院所有学科(中心)均须参加分项工作评优,并以PPT形式汇报相应的工作,汇报时间为5分钟,汇报内容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申报奖项及学院目标任务总体对照情况;
(2)具体陈述学科(中心)的指标任务贡献情况;
(3)其他工作。
2、同一单位可兼报分项工作1, 2, 3, 4, 5中的多项。
3、若某一分项工作的报奖单位数≤2时,则该分项工作只设一项奖项,须现场投票人数1/2及以上同意。
4、申报单位需填写《化学工程学院分项工作评优申报表》(见附件),并准备好汇报的PPT。请于2024年1月15日(周一)下班前,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稿上交给学院办公室张倩老师处,邮箱为hcyjs@zjut.edu.cn。
5、各申报单位汇报(5分钟PPT),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成员、学科主任、总支(直属支部)书记、系主任和实验教学中心(执行)主任进行投票,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公布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