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化工学院第2批遗留化学试剂处置工作的通知

作者: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22-04-18浏览次数:479

西配楼、子良楼、化工12层相关实验室:

414日,学院已组织第1批处置存中楼遗留的不明试剂、易燃易爆试剂及含汞试剂共350箱左右。剩余近200箱普通试剂待第2批处置。因此,第2批选定西配楼、子良楼、化工12层相关实验室以凑齐剩余的150箱运力,其他未列及的楼宇及楼层待第3批处置。

一、处置时间

421日(周四)上午950分,第三方处置公司拉走第2批遗留试剂。

请西配楼、子良楼、化工12层相关实验室在420日(周三)当天将遗留试剂运送至存中楼1楼大厅划定区域处,并到盛老师处进行登记,盛老师全天在大厅处检查。

二、打包要求

1.未规范打包的实验室一次扣12

415日,第三方处置单位反馈第1批遗留试剂开箱情况,反映部分实验室存在:遗留试剂混放、外贴清单与内部药品不符、瓶装试剂间未隔填充物等现象。

为避免后续再发生上述问题,提高各级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和管理员实验室安全意识,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化学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环保督查考核扣分细则》浙工大化工〔202138号制度6化学试剂扣分依据增加一条扣分项,即:废弃试剂、废液、废固不按照《废试剂(液)回收分类包装安全指引》规范打包及标注成份、实验室房号、责任教师等信息,责任教师实验室按照考核扣分细则一次扣12分。

2.遗留试剂分类包装要求

各实验室按规定将遗留试剂药品分普通试剂、易燃易爆、剧毒、含汞、不明试剂等五类分别包装并统计清单,学校将根据不同类别分类处置。各实验室要严格统计遗留试剂药品,确保账物相符,包装箱上必须粘贴清单,并注明责任教师及联系方式。无清单的遗留试剂,第三方单位将拒绝处置。

各实验室分类包装要求:1)废化学试剂的包装应符合相容性原则,不相容的两种或多种化学试剂严禁置于同一包装容器内,需按化学试剂分类原则分装于不同的包装容器内;(2)不明化学试剂务必妥善包装,瓶口应密封完好(磨口的玻璃瓶必须用自封袋扎紧,防止漏液),各瓶装试剂之间必须有填充物,避免晃动碰撞;(3)外包装可用学院回收的旧纸箱或三替纸箱。因探索平台纸箱是由上海发货,目前库存不足,建议用三替纸箱替代;(4)冷藏药品请自制冰袋一并放入打包箱中,确保运输途中安全;(5)含汞的设备请用泡泡纸包装妥当,防止打碎或漏液;(6如果用三替纸箱来打包遗留化学试剂,请对纸箱进行裁剪,确保纸箱上方无中空,确保箱子堆叠时不压塌变形。

存中408打包材料领用联系人:陈金娟13706519959

三、其他要求

1.移送划定区域的遗留化学试剂需经过学院检查合格才可放入,打包不合规的试剂禁止集中存放。

2.本次集中处置只针对西配楼、子良楼、化工12层相关实验室,其他楼宇实验室请继续妥善保管本实验室的遗留试剂,确保存放安全。

 

化学工程学院

2022418

废试剂(液)回收分类包装安全指引.doc

化工学院实验室安全环保督查考核扣分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