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各位研究生指导教师:
为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切实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浙工大研〔2021〕21号)及《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现开展2022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条件要求
1.申请者须满足《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浙工大研〔2021〕21号)及《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附件1)相应的招生条件。
2.“朝晖特聘岗位”聘任人员在聘期内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时,审核其身份时视同为研究员或副研究员。
3.研究生指导教师要牢固树立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严格遵守学术道德的规范准则,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师表形象,对于出现师德失范行为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审核程序
1. 申请者填报《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及《汇总表》(附件3、附件4),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拟申请招生的二级学位点。(申请者可只提供电子稿,《申请表》命名规则:学院名称+姓名,例“化工+张三”,佐证材料命名规则:学院名称+姓名+佐证,例“化工+张三+佐证”)
2.各二级学位点初审、汇总材料,并于2022年3月1日之前将《申请表》《审核汇总表》《佐证材料》等相关材料提交至学院。(电子稿发送至hcyjs@zjut.edu.cn)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审核结果和《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相关表格材料交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对相关材料进行抽查,对于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请者或学院,将取消申请者当年及下一年度的招生资格,并扣减相关学院的招生指标。
三、其他
1.已通过2022年博士招生资格审核的导师已具有2022年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硕士招生资格,可不用再提交申请审核,若要同时申请专硕招生资格,请提供一个在研横向项目证明,各学位点可在汇总表中直接汇总提交。
2.附件2《申请表》中所涉及的学术成果、经费到款统计时间为近五年。
3.申请者须提交材料:
(1)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的电子版;
(2)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2022年学术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导师填写本人数据,由学位点整理后统一上交。)
(3)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2022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导师填写本人数据,由学位点整理后统一上交。)
4.佐证材料要求
(1)学术论文请提供收录证明或WEB OF SCIENCE网站截图(论文佐证请务必包含论文题目、期刊、发表时间、作者署名情况及通讯作者信息、期刊分区等信息)。
(2)科研到款证明请提供科研院网站查询截图(截图请务必包含以下信息内容:项目名称、项目来源、项目级别、项目负责人、项目到款、项目起止日期等信息),科研项目还无法在科研系统查询的,需要出具科研院相关证明。
(3)授权发明专利请提供发明专利证书或授权公告书。
(4)科研获奖请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
(5)学术专著或教材请提供相关封面、扉页、目录的复印件,请务必包含专著名称、出版时间、作者署名情况、出版社等关键信息。
(6)《研究生导师学校课程学习记录表》记录页(拍照或扫描)。
5. 由于本次认定执行的是新文件(附件1),同时更新了新表格(附件2-4),请各位老师务必以通知附件内容为准!招生日程临近,敬请各位老师及时提交,并请谅解!未按时提交申请的视为不申请2022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逾期不再受理。
6.联系电话:88320932 邮箱:hcyjs@zjut.edu.cn。
附件: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doc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2022年学术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xls
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2022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xls
附件5.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浙工大研〔2021〕2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