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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和寒假师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部署和学校寒假期间校园管理相关精神要求,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化工学院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现就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1. 1月25日(腊月二十三)至2月17日(正月十七)期间学生进入实验室需导师全程陪同。假期关停的实验室须断水断电断气,门口张贴封条。确需开放的实验室,要预先审批,严禁未经审批私自使用实验室。审批后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假期开放实验室值班制度,要求每间实验室每日都有值班责任教师或导师按时到岗,尽职尽责,检查水电气等各方面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2. 假期开放的实验室应保持实验环境整洁、通风良好,定期自行实施清洁、消毒和杀菌。合理安排参加实验人数,防止人员聚集,所有实验人员均须做好新型冠状肺炎病毒预防的个人防护。科学合理处置实验废弃物,及时打扫卫生和清理垃圾,确保实验室内整洁、卫生和环境健康;
3. 假期尽量不要安排高危实验,确需安排,要进行完备的实验预判和安全防范工作。实验期间的人员不得离岗,开展晚上连续实验的实验项目须学院审批并要求两人在场。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严格遵守实验规范和实验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实验室各类试剂药品和气体钢瓶的管理,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特别是管制类)使用、存储管理,防止危化品泄漏、失窃、丢失等现象;
4. 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应对所属范围内的水、电、气体及防盗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如有隐患,立即报告学院办公室寒假值班人员和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员(盛刚锋15958004614、安晓霞15868841649),确保实验室安全;
5. 寒假期间于1月22前正常收集转运实验室废弃物。1月23日至2月15日期间暂停实验废弃物转运,2月16号起开始正常转运。暂停转运期间,各实验室要严格按照分类要求做好废弃物的收集、暂存工作,严禁私自搬运至学校暂存点或混入生活垃圾丢弃;
6. 寒假期间恰逢严寒天气,全体师生离开实验室时务必关好门窗、检查水、电。避免因降温造成损失,切实做好防寒工作。
寒假期间学院将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对实验室进行检查。发现违反上述规定者,立即停止其实验并予以通报。
祝全体师生假期安康快乐!
化工学院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