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实验中心)、各部门:
根据《化学工程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化学工程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修订版)》等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21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
在编的具有教师职称系列的教师和主要从事教学工作的非教师职称系列的教师(含实验室教师)均要参加本次教学业绩考核。
二、时间要求
请教师于2022年1月13日(周四)下午16:00前将填好的考核表格(共3张表)经本人签名后,交各教学系(实验中心),各系(实验中心)审核汇总后交学院办公室(存中819)。联系电话88320411。
三、注意事项
1、请教师在各张考核表上算好各项的业绩点并在考核表上亲笔签名,即使表格内容为空,也需签名后上交。
2、到岗不到半年的但承担学院教学任务的具有教师职称系列的教师和非教师职称系列的教师(含实验室教师)也要参加本次教学业绩考核。
2022年1月10日
化学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