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第一轮的申报工作。
请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际化培养专项项目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17〕35号,见附件1)进行申报。未经申报批准的研究生出国项目,不再列入“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际化培养专项经费”的资助范围。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注册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获得免试推荐资格并被录取为我校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生以及入选本硕博一体化培养的学生。
二、资助类型
1.短期访学:出国(境)交流3个月及以上;
2.国际学术会议:考虑到疫情的原因,特将线上国际学术会议和国(境)内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纳入本次申请范围内。
三、申请条件
(一)短期访学申请条件
1.在所在培养层次未享受过本专项项目的资助;
2.已拿到外方院校的邀请函;
3.外方院校未提供经费资助;
4.外语水平应能够顺利开展国际交流,达到外方的语言要求;
(二)国际学术会议申请条件
1.以第一作者(含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浙江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学术论文被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含线上国际学术会议)接受;
2.会议在申请人论文答辩之前举行,且主题与申请人专业领域密切相关;
3.应邀在大会上宣读论文。
四、资助标准
硕士研究生(含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最高资助3个月,博士研究生(含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最高资助6个月。入选本硕博一体化的学生可享受本科阶段参照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资助开展海外学术交流,博士阶段给予2次赴海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为期1年的联合培养的资助。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文件。
国(境)内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或线上国际学术会议仅资助注册费。
五、派出及管理
1.获得资助人员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派出。如因疫情、不可抗力原因放弃本次访学资格的,不影响下次申报。
2.获得资助人员请查看《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事务办理流程》(http://www.gs.zjut.edu.cn/jsp/news.jsp?neId=611),办理后续出国(境)前的相关手续。
3.获得资助人员出国(境)前需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备案表》(详见办事流程)交至研究生院备案,未经备案出国(境)者视同放弃资助资格,不予报销经费。
六、材料报送
1. 短期访学项目:请于2022年1月7日之前将《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际化培养专项项目申请表》(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2022年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第一轮申报汇总表》(附件3)及相关的佐证材料(清单见附件4)纸质稿一式一份交至朝晖校区存中815或莫干山校区化工1号楼207,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hcyjs@zjut.edu.cn。
2. 国际学术会议项目:请于开会前一个月将《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际化培养专项项目申请表》(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2022年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第一轮申报汇总表》(附件3)及相关的佐证材料(清单见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朝晖校区存中815或莫干山校区化工1号楼207,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hcyjs@zjut.edu.cn。
七、其他事项
如受本项目资助的研究生后续获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按照文件规定本项目将不做资助。
咨询联系:郭钰 电话:0571-88320932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国际化培养专项项目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17】35).doc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际化培养专项项目申请表.docx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2022年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第一轮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