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初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院办公室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20-01-06浏览次数:53

各位老师:

  学校2019年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初聘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对象及相应职务

    1.获得博士学位,在相应岗位上经过三个月试用期,并考核合格者,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获得硕士学位,在相应岗位上经过三个月试用期,并考核合格者,可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3.获得学士学位,在相应岗位上经过一年见习期,并考核合格者,可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4. 已聘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因岗位变动,需转聘现岗位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程序

  符合初聘条件人员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经学院签署考核意见后,报人事处审核。

  初聘(转聘)教师及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须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三、报送材料

    1.《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一式二份(请老师来存中815领取);

2.学历、学位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浙江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初定(转聘)申请汇总表》纸质稿及电子稿各一份。

请老师在1月13日前将有关材料交至存中815,联系电话:88320190,邮箱:ce2@zjut.edu.cn

浙江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初定(转聘)申请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