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工学院2019-2020(1)学期本科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作者: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19-12-24浏览次数:43


各位老师、同学:

本学期2019-20201)学期期末考试及监考安排已经确定,202016117日(教学周17-18周)进入本科生期末考试周,现将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强化考教分离,执行考核要求。请任课教师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要求命题,试卷形式考核的课程至少准备难度相当、覆盖面相同的两套试卷,AB卷、连续三年试卷的内容雷同度不得超过15%,试卷须采用《浙江工业大学考试命题稿》的格式,审核签字后到教务处办理印刷手续;

2、学院专业课期末考试及监考安排详见附件1,学校公共课程排考详见教务处网站http://www.jwc.zjut.edu.cn/newsDetail.jsp?id=2693。学生也可登录正方系统后在“信息查询—考试信息查询”查看考试安排。(朝晖屏峰校区的上午考试时间统一从8:15开始,请各位老师同学注意!)

朝晖校区考试时间:上午8:15--10:15 下午13:30-15:30

屏峰校区考试时间:上午8:15--10:15 下午13:30-15:30

3、考中强化监考管理和考场纪律,杜绝考场教学事故的发生,请各位老师认真做好监考工作。      

1)监考教师不得无故迟到或中途离开,请各位监考教师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
  (2)考场的黑板上应写明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监考教师;
  (3)请监考教师考前做好清场工作,特别检查学生的手机是否关机,不得带入座位;
  (4)参加考试学生必须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无证学生不得参加考试。若重学(重考)课程与正常课程考试时间发生冲突,学生可申请正常课程缓考,先参加重学(重考)课程考试;若因临时有急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也请申请课程缓考,缓考须提前在正方系统办理缓考手续,否则按旷考处理;

5)监考教师不得在监考过程中使用手机、看报纸、吃东西或聊天等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6)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换监考教师的,请提前1天向所在系主任说明情况,并同时报学院办公室备案(88320411)。否则无故不参加监考或无故更换监考人员的将视作教学事故。

4、考后请各位老师对试卷进行认真评阅分析,在学校要求的时间内及时上传成绩,并及时做好试卷材料归档工作。目前系统已设置好平时、期中和期末的成绩比例,如果设置的比例不能适用课程实际,可在录入的界面修改比例。课程如无补考缓考,请同时上交AB卷归档,如有补考缓考,补考结束后与补考材料一同上交;

5、有实验理论或其他特殊要求的考试课程,请各系(中心)、基层教学组织一定要做好考前通知工作,让具体监考人员明晰考试要求、考试时间等

 

 附件1:化工学院2019-20201)学期期末考试及监考安排

 

附件1:化工学院2019-2020(1)学期期末考试及监考安排.xls


 

                                              化                        化学工程学院

                 2019年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