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有关规章制度,贯彻《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及研究生院有关通知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18年化工学院博士生招生。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纪律检查工作小组全程负责受理考生质疑、申诉等纪律检查工作。
1、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姓氏拼音首字母排序)
组长:佘远斌
副组长:李国华、毛筱媛
成员:杜晓华、计建炳、李国华、李小年、毛筱媛、佘远斌、许响生、周春晖
2、纪律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毛筱媛
组员:于凤文、乔婧芳
三、招生名额
47人(含硕博连读33 人,博士申请考核制1人)
四、化工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
1. 专业课成绩不低于50分;
2. 非定向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40分,定向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45分。
五、复试前考生资格审查工作
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安排在5月3日下午13:30-14:30于存中楼815进行,政审表交至存中楼815。不符合相关规定者,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所须提交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2.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由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或注册完全、有效的研究生证复印件(出示原件),考生须确认能够在2018年9月前毕业,并提交《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保证》,在入学前,必须补交学位证书复印件;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出示原件);在国外获得学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复印件(出示原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出示原件)、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与所报考硕士专业研究生相关的8门主干课程成绩证明。
3.填写完整的本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从我校博士报名网站打印第一页、第二页和第三页),同时需附本人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其中因本人基本情况登记表考生已在2018年1月现场确认时提供学校,复试时无须重复提供,由学校统一反馈给学院复审。
4.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
5.政审表;
6.定向就业生在校生须提交盖有现所在单位公章的定向就业协议,一式四份;
7.考博录取唯一性承诺书。
相关材料见附件下载。
六、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1、工作规范
(1)按照学校要求,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组织制定复试方案,组织面试等全部工作。
(2)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复试小组要对复试结果负责。
(3)复试程序要规范,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2、复试方案
复试是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阅读、翻译等能力的测试,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
复试主要方式为面试,内容包括专业英语(30%)和专业综合(70%)两部分。
依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第五条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相关精神:“为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各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非定向考生(一般公开招考计划中录取非定向考生比例不低于50%)及与学校签订对口支援合作协议高校考生。”
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复试非定向考生,复试成绩合格即进入拟录取名单;
第二批复试定向考生,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得出入学考试综合成绩,非定向考生拟录取名单根据入学考试综合成绩排序确定。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复试时间安排:
专业英语:时间5月3日下午14:45—15:30,地点存中楼808;
专业综合(复试顺序在专业英语结束后抽签确定):
第一批非定向考生:时间5月4日上午8:30开始,地点存中楼808。
第二批定向考生:时间5月4日上午11:00开始,地点存中楼808。
(请各位考生各自准备一个5分钟时长的PPT,介绍个人科研情况。)
3、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以姓氏拼音为序)
第一批非定向考生:单海鹏、蒋晨星、邵方君、王镇、徐新福、杨鹏、郑建兵
第二批定向考生:冯梦龙、张岩、佘启明、许中石、高希瑞、李跃金、王坤、王祁宁、李存军、谢云龙、钟良坤、李康宁、肖恒侨
七、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02)2号)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所有攻读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请在参加学院复试前完成体检。
需要体检的考生可以至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医院体检中心203体检,时间为4月23日-4月27日(周一-周五)下午13:30-16:00。注意事项:1、抽血无须空腹。2、参加复试体检的考生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一寸照片,同时缴纳60元体检费。3、体检表及化验单上必须注明报考学院、清楚填写姓名、联系电话、准考证号等项目。4、体检结束后务必将体检表交至发表处。5、玉泉校区医院联系电话:87951103或87951619.
考生也可以选择至省人民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在校外体检的(除浙大玉泉校区医院),请将体检表提交到我校校医院保健科,由校医院认定是否合格。我校校医院联系电话:0571-88320504.
八、录取工作
1、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非定向考生复试成绩合格即进入拟录取名单,定向考生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的排序确定。
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非定向考生及与学校签订对口支援合作协议高校考生。
九、举报、投诉、申诉
举报形式:必须实名制,以书面材料的形式上交
时间:复试结果公示期内,过期一律不受理
地点:存中楼821
联系人:乔婧芳
电话:0571-88320410
十、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学院
2018年4月24日